三河市双福铝塑门窗有限公司擅自出厂、销售未经认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等案 | 三河市双福铝塑门窗有限公司 | 91131082563212840G | 2024/3/16 | 1、擅自出厂、销售未经认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;2、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;3、获证产品规格和型号发生变化,未申请变更。 | 1、擅自出厂、销售未经认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;2、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;3、获证产品规格和型号发生变化,未申请变更的行为违反了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,依据《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》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。 | 2024/4/18 | 三市监处罚[2024]78号 | 1、没收三河市双福铝塑门窗有限公司违法生产的剩余7块铯钾防火玻璃;2、没收三河市双福铝塑门窗有限公司违法所得50711.04元;3、对三河市双福铝塑门窗有限公司处罚款367776.38元;罚没款合计418487.42元。 |